专利反对发明– 续

2013年5月13日
尤金·卡巴斯基

“专利反对发明”听起来就像“密封反对蜂蜜”、“汉堡肉饼反对面包”、“学生反对性”、或“摇滚反对毒品”一样矛盾。

专利反对发明?这怎么可能?专利的存在就是用来保护发明人的权利、提供研发投资的回报、通常刺激技术进步的。也许在某些方面确实是这样的,但在今天的软件世界 – 不可能。

今天的专利法将软件视为……嗯,有点像一面扭曲现实的哈哈镜。目前的专利法明显是荒谬的,完全脱离了现实;整个体制从里到外都需要进行彻底革新。而且应尽快执行!否则为了鼓励和保护创新的专利将无法成为现实。(专利制度,干得不错。重要工作。)

那么,这一切到底是怎么搞砸的呢?

好吧,尽管专利的良性初衷是为了保护发明者 – 今天他们却主要变成了一个勒索的工具,其目与保护创新正好相反。当代的专利业务是一个技术球拍 – 一只窃鹊和有盗窃癖的猴子间的……杂种 – 恶意的将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拖回其巢穴。

“巨魔”参与的专利诉讼数量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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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PatentFreedom

现在深入分析一下。我们来仔细看看专利业务。

在专利业务上导致几乎所有麻烦的主要参与者是专利整合公司,又名专利流氓公司,这些公司购买发明专利,然后使用这些权利……呃……变成创新型企业的昂贵的眼中钉,这些企业可能在某些方面违反了其专利权利。当然很可能是发明人突然想到了一个想法,却不知道这个想法已经被别人申请过专利了…创新的结果很简单。要想在市场上推出那个发明,他们将不得不支付一定的费用。但实际上远不止这么简单。这仅仅是冰山的一角。

首先,许多国家的专利局(尤其是在美国)历来允许某项发明以非常广泛的术语获得专利。例如:“电信号的传输方法”:在10年的时间内,这可能侵犯了阳光下的一切东西。你可能还记得最近的一个案件,有人声称已经发明了“交互式网络”(从根本上说 – 就是互联网) – 并声称该网络是在1993年(原文如此)颁发的专利保护。

其次,想法本身获得专利保护,而不是实际实现(创造),这就激发了许多虚伪的发明家变成了想法超乎寻常的粗劣的幻想家,或普通陈旧阴险狡猾的体制剥削者。绝大多数聚集的专利从来没有也绝不会付诸实践,即,过去从来没有/未来也不会实际用于任何实际产品上。但是,如果有人确实想出了一个伟大的类似想法,专利流氓公司就会开始展开行动了。

第三,即使是最真实和最具体的发明(想法)描述起来往往也是很模糊和含糊的,稍微用点努力,就可以用他们申请几乎是所有的东西。

结论:现代的专利制度很容易受到各种误用和滥用。但是,从真正的发明者和专利流氓公司对待这个漏洞的态度,人们就可以很容易发现他们之间的区别。这两者之间的区别是非常非常轻微的,但即便如此 – 也很容易分辩。

狡猾的歹徒迅速利用专利制度的漏洞,并在这个过程中将一度受人尊敬的专利机构变成了抢劫的工具。每一年,真正的创新型企业向那些专利流氓公司支付了数百亿的美元。分走了专利应该保护的真正创新的巨额投资!

更糟糕的是,越来越多的专利业务已经成为了卑鄙狡猾的骗局,并越来越强。当然,这样做是:支出是最小的、无需实际制作任何产品、避开暴力有利于会议室谈判。所以,给你自己准备好一个专利联营,每周都更新一下就好比某种强盗随时会乘虚而入。这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专利法有其地域和行业特点:

美国制度与欧洲制度的对立性。

在欧洲,模糊公式的事物是不容易获取专利的,专利申请需要通过一些严格的专家测试,而那些全力以赴的专利流氓行为在严格的过程中就会被消灭在萌芽状态。在一些地方仍然实行着发明登记制度 – 在那里你可以取得稍加修改或保持原样的专利。这些地方的体制剥削者在很大程度上会运用恐惧因素。他们想要通过起诉公司,然后审前和解获取一笔钱(甚至数百万)。然而,如果被告保持冷静并愿意去法院,这样的专利流氓很快就会停止胡说八道了。几年前在意大利,一些应用程序员试图用这一招对付我们的移动科技。很快我们就将此事诉诸法庭,他们就自然而然地退缩了。

软件专利有其独特的特点。

这样事情会更加糟糕和混乱,因为获取如工程发明的专利是一回事(绕过物理螺母和螺栓的专利是不太可能了),而对于软件技术的专利却又是另外一回事。有大量的话语和原因来全面描述这个难题,或者缺乏这样的原因,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多年了。哦,还要耗费多少脑力、时间和金钱用于创新啊!

多么浪费啊!更别提这个制度现在还精力充沛呢。

因此,我们将会看到勇敢的IT人员和腐败的专利流氓之间开展的斗争。胡说!软件供应商通常会站在对立的一边,有时候是被形势所逼。

最近的一个例子:爱立信向专利整合公司Unwired Planet售出2000份专利。这是可以理解的,瑞典的财政困难超出其承受范围,所以他们需要使出浑身解数,以将他们的负债降低至最低限度,并集聚尽可能多的资产。与此同时,他们不能让自己落入可疑的商业纠纷中。因此,他们卖了专利,现在爱立信将从其专利流氓伙伴通过这些专利获取的营收中抽取提成。

一些人迎合那些专利流氓公司,同意审前赔偿并从专利流氓公司的专利联营处获取许可。根据MBA神童经理的观点,这是一个完全合理和快捷的解决方案;但是,从战略上说 – 这是一次可耻的失败。会让那些专利流氓公司得寸进尺:一旦一家专利流氓高公司从你处得到了钱 – 它很快还会回来的。

多年以来,许多国家一直在尝试解决软件行业的专利流氓性问题。

在立法方面不断有人尝试禁止软件专利法则。唉,我只能遗憾地说一次成功的尝试都没有。新西兰在这方面一直兜兜转转了三年,但无济于事(尽管至少结局已现端倪)。不久前,美俄双边总统委员会的一个创新工作组在俄罗斯希望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件事情。你猜怎么着?将软件法则从专利对象除名的正确建议从议程上删去了,此举是基于…微软的某项行为!为了什么?嗯,也许不是因为它的前任首席技术官现在负责在世界上最大的专利流氓公司吧?但是,改天再来研究这个问题吧…

无论如何,你要明白:专利流氓公司越来越横行霸道,并且还继续逍遥法外,然而专利法还需要很久很久才能解决其自身问题。

那么,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以下是我们首先必须做的一些事情:

  • 非原创专利所有者(例如专利流氓公司从原发明者处购买专利)应该被禁止提交反复索赔。这样当专利持有人向专利流氓公司出售专利以在过期后获取利润并保护自己受到反诉时,可以防止广泛的专利失真。
  • 如果打败了一场索赔官司或官司被撤销,所涉及的专利流氓公司应赔偿被告所有损失。目前,专利流氓公司充分意识到他们的行为是不会受到惩罚的,因此充分利用了这一情况。
  • 禁止专利整合公司提交专利侵权索赔。如果任何专利法庭程序过程中,有人提出庭外和解进行干扰 – 则将此种行为定为勒索。
  • 改变专利描述的方法。首先 – 明确发明专利申请的目的和领域(其技术结果必须包含在专利内,有时不在申请中提供必要的特异性)。其次 – 同时确定专利的术语及其解释,没有规定清晰? – 那就在专家审查拒绝该专利。
  • 最后,最主要的是:不对想法授予专利,只有具体的实现才能取得专利。这样,发明者就能得到恰当的支持和保护,专利流氓公司就会永远的消失了。

值得庆幸的是,高层中至少看起来对正在进行的专利流氓公司的丑闻有某种理解,但是通往隧道尽头的那道曙光的道路是曲折的、崎岖的且总体来说是非常艰难的。

隧道尽头什么时候能到?谁知道呢?希望越早越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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