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动,抢劫。”

创业公司 - 创业风险大,声誉累积速度慢。创业公司需要有大量现金、有洞察未来的本事,还要有灵敏的嗅觉,能敏锐地找出有可观投资回报率的业务。创业公司需要数年时间才能真正发展起来,而其中二十家公司中,只有一家(也可能更多)能存活下来,其他的都早早夭折。

传统上,风险投资人会为创业公司注资,但现在出现了一批新类型的风险投资人。这类投资人表示:”为什么要冒险投资创业公司,明明可以投资……专利勒索?!”这太容易了!这类投资人中,有一家新的投资公司名叫Bentham IMF(我有意没提供该公司网址;因为我不想因此使该公司的搜索引擎得到优化。如果你想访问该公司网站,可以自行查找)。

这一做法的数学计算太…简单了:该投资公司对外表示,针对财大气粗的目标公司提起100到1000万美元不等的低风险专利案件诉讼,这将分别带来不低于1000万到1亿美元的支出(也就是说,他们的目标是获得大约10倍的投资回报率)。目前,实际情况是美国的专利勒索公司即便输了官司,也不会给被告付一个子,裁定损害赔偿或庭外和解支付的平均比例高达99%……所有这些因素叠加在一起,实际上构成了保证回报风险方案!

到底是谁需要创新?说得好听点是:对小型专利勒索”投资”,让他们能够起诉发明者。真是太棒了。美国梦被倒置颠覆。新的美国专利梦全面开启!

当然,这种合法勒索也有官方的原因 - 法律的支持以及对恶性违法者的普遍正义与惩罚。但不管怎么说,都不能逃避一个简单的事实:勒索就是勒索。

多年来,我们一直是强制毫无理由或”鉴于某些情况”放弃诉讼的原告为被告支付诉讼费,另外在专利案中败诉的一方将支付另一方的费用。

亲爱的美国立法者和法官们!请睁开眼看看发生的一切吧 - 风险资本已经在追逐通过专利勒索获取不义之财!专利集合体的出现,据称是防范专利勒索,我原本以为这种荒谬、错误、恶心的事情可能是专利勒索领域的上限了。但是我错了。滥用法律的想象力没有上限。

所以,再次致美国的立法者:你们不关心究竟是什么造就了真正的创新/技术公司吗?别忘了,在防止专利侵权上每多花一分钱,就意味着行业和整个社会发展少花一分钱!但我们在此讨论的不是一分钱、两分钱的问题,是一年数千万美元的高额费用。

那么专利勒索呢?

美国专利勒索的行为不受法律制裁,所以越来越厚颜无耻,甚至志得意满。国家应该为真正的发明者提供保护,建立起有效的专利诉讼监管体系。但目前没有这样的体系。明摆着有一些有效的模式可以运用,但同样,这些模式并没得到应用。甚至在美国已经出现了正向的转变,但实际情况上并没有发生多大变化。

事实上,并不需要做很多事就能让一切上轨道。我们反复说过,在专利法中制定五个简单的步骤就能解决专利勒索的问题,这些步骤能够摧毁专利勒索的经济基础,这五个步骤是:

  • 专利使用限制-禁止对获得专利之前的一段时期进行索赔;
  • 对于败诉或撤诉的案件,应该给予被告必要的费用补偿;
  • 禁止专利集合体提起诉讼;
  • 提高对专利描述的细节和准确性要求,并进行必要的技术专家检查;
  • 主要事项:对理念的具体应用而不对理念本身批准专利。
  • 看看欧洲-虽然上述五点中只做到了两点,即第三点和第四点,但在实际中,却将专利勒索问题一变而为……完全没有勒索问题。碰巧,最近一家集合体在德国起诉了雅虎!。我几乎敢肯定该集合体从中捞不到什么好处。当然,这得雅虎!本身不要求庭外和解。

    总之,下面是一段幽默剪辑,用简单的语言说明了专利勒索业务的内容方式原因。非常有意思。敬请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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